福建南平樂之緣老人院現址在南平市延平區沙溪口1-14號(205國道2046公里原閩江局第一分局辦公樓處),占地面積 4983多平方米,建筑面積3533平方米,現有床位數近200張,入住的80%是需要照料的癱瘓、老年癡呆、褥瘡以及臨終關懷的長者。
樂之緣老人院秉承“為黨和政府分憂,幫天下兒女盡孝”的宗旨,樂于服務長者,為社會各界需要照料的長者提供托養、康復護理、精神慰藉、休閑娛樂、以及臨終關懷等人性化服務。
地處沙溪口,環境優美,空氣清新,依山伴水,綠樹成蔭;房屋坐北朝南,冬暖夏涼,山泉清水,伴飲人生,是長者頤養天年的理想場所。
分為自理區和男、女護理區域,是按照《老年人建筑設計規范》和《老年人社會福利機構基本規范》《消防法》進行裝飾配套,擁有完善的各項公共服務設施,醫務室、閱覽室、健身康復室以及居家配置的電器設備,全院寬帶全覆蓋。
一、入住流程:
1、入住前,簽訂《長者入住委托書》、《保證人承諾書》、《入住長者獨自外出同意書》等;
2、長者試住期為一個月,試住期滿,經評定,長者自愿留住,則雙方再簽訂《入住協議書》。
二、入住程序:
首先,長者/保證人填寫入住申請書進行預約登記;選擇房間及床位,確定入住日期,并閱讀入住有關協議書以及有關制度、服務內容、收費標準、其他費用等事項。
其次,長者/保證人應提供身份證原件或戶口簿或入住者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戶籍證明,以便校核。
第三,長者/保證人應提供入住長者的,在入住前30日內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未患精神病、傳染病的體檢證明,若未提供,可委托負責體檢,所產生的費用由入住方負責。
第四,需入住的介助或介護長者,可預約派員到長者住所,進行基本身體檢查與評估。
第五,經院方醫務人員對入住長者進行基本身體檢查評估后,通知入住申請者來辦理入住有關手續。
第六,入住方辦理有關手續和繳納有關費用后,院方安排長者入住鋪位,接納長者入住。
三、退離院事項:
1、在試住期將滿七日內,試住長者或保證人需向告知入住長者去留情況,以便安排住宿情況或預備退還的資金。
2、已入住數月后的長者,若計劃離院時,必須提前半個月作書面通知,否則需繳納半個月院費作代通知金(除臨終接回外)。
3、長者須離開時應交回入住證,柜匙以及院住舍所供應的物品,如有損壞或遺失,則須照價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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