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袁州老年公寓于2000年經宜春市民政局批準成立,隸屬于宜春市第三人民醫院。2014年3月,經江西省衛計委批準內設宜春市老年護理院,開通了市區兩級醫保,擁有獨立的藥品采購平臺,現已發現成一所集老年護理、醫療、保健、康復、托老養老、臨終關懷、疾病預防為一體的大型公辦養老機構。老年公寓地處宜春市中山西路195號宜春市第三人民醫院院內,公寓為一座獨立的五層大樓,使用面積3500平方米,設置床位300張。
開通了市區兩級醫保,擁有獨立的藥品采購平臺,現已發現成一所集老年護理、醫療保健、康復、托老養老、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疾病預防為一體的大型公辦養老機構。
宜春市袁州老年公寓內有獨立衛生間,淋浴器,24小時提供熱水。現有工作人員百余人,其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90名,配備CT,B超全自動生化儀,心電監護儀,呼吸機等設備,可滿足日常診療和危重癥搶救技術。
入住須知:
入住老人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老年公寓制定的下列規章制度:
一、在老年公寓內應相互關心、愛護,不得發生爭吵,嚴禁酗酒、聚賭等一切不良行為。
二、在房間內及公共區域嚴禁吸煙,如在吸煙區域吸煙應注意防火安全。
三、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錢財及貴重物品。如有遺失,責任自負。
四、不得攜帶和使用非配備的各種電器,如各類灶具等。
五、為防止意外發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或其他利器入住。如特殊需求,可向工作人員申領,用完及時歸還。
六、應根據本人的身體狀況選擇參加院內組織的各項活動。
七、應與其他居住者和睦相處,不妨礙他人的正常休息,在居住期間如有不便或與其他人發生不愉快的事情,可向護理員反映,由老年公寓妥善解決。
八、愛護公共設施及維護環境衛生,不隨意丟棄廢物、不隨地吐痰、不亂寫亂畫、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九、嚴禁攜帶寵物入院。
十、不得在房間內儲存變質的食物及存放、使用有異味的物品。
想了解宜春市袁州老年公寓更詳細信息,請點擊:宜春市袁州老年公寓
本站所展示的文字、圖片、價格等項目介紹存在時效性,項目最新情況以現場參觀及咨詢為準。本站展示內容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