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上虞愛德夕陽院是在市民政局指導下創辦的集養老,休閑,療養,文化娛樂,宗教生活于一體的非營利性福利機構,座落于上虞區百官街道三棚橋,與汽車東站及國際大酒店毗鄰,環境優雅,交通便利.
一入院對象
1 、身體狀況:生活習慣.性格趣向,精神狀態適合過集體生活的全社會老年男女(男 滿 60周歲;女 滿55周歲).
2、全社會城鄉離退休人員及家庭子女無法照顧的.
3、家庭子女均在外地工作,家中無人照顧的空窠老人.
4、身心疲憊或剛出醫院需要休養的男女老少.
5、患有精神病或老人癡呆癥者,原則上不予接受.
6、傳染病患者不予接受.
7、涉及政治問題及本人不自愿者不予接受.
二程序:
1、休(托)養人員由家屬陪同參觀,自愿提出申請,到接待科領取入院登記表。
2、自行到市級人民醫院內外科檢查及心電圖,肺透視,肝功能化驗。
3、持休(托)養員及監護(擔保或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各一張,休(托)養員一寸近照三張,到接待科面談入院事宜,確定護理等級及收費標準,并簽署入院協議書。
4、經院方調查研究后發給入院通知書及休(托)養員證后,監護(擔保或委托)人帶休(托)養員先到財務科交納相關費用(包括床位費,護理費、備用金、床上用品等)。憑院方有關收款憑證到療陽樓護理科報到,有護理科接納入住,安排床位,發放住房鑰匙及床上用品等。
5、入院時,只需帶洗漱用品及換洗衣物。不準帶箱柜物品。
三須知:
1、休養員入院時須確定監護人(擔保人或委托人)。監護人(擔保或委托人或原單位)負責休(托)養員在院其間的各種費用、疾病治療及突發事件的處理。
2、實行先交費后入住方式。入院收費標準另啟。
3、休(托)養員的護理等級由院方視休(托)養員的年齡,傷殘病情及自理能力與監護人(擔保人或委托或單位)商定。
4、休(托)養員入院時須如實告訴病情。入院后如發現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不適合過群體生活狀況,監護人(擔保人或委托或單位)應負責及時接回,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如遇休(托)養員人思想、生活或醫療等方面問題,監護人(擔保人或委托或單位)應積極協助院方作好工作,不得借故推托。
5、休(托)養員生活用品自理,個人家具、家電未經院方允許不準搬入院內,謝絕帶寵物入住。
6、休(托)養員臨時外出須由監護人陪同并向院方請假,辦理登記手續,并佩帶休養員證。外出期間如發生意外責任自負,與院方無關。
7、休(托)養員發生突發事件,監護人(擔保人或委托或單位)在接到院方通知后必須在通知的時間內到院,監護人(擔保人或委托人)未到之前,院方應采取緊急措施,相關費用由休(托)養方自理。
8、休(托)養員在院入住期間應文明休養,愛院如家;維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若損壞公共設施須照價賠償。
9、來客探望,要遵守制度,維護環境整潔,安靜;未經院方同意不得留宿。
10、關心集體,團結友愛,互相體諒,嚴于律已,寬厚待人。和睦共處,儀表整潔,穿著得體,倡導文明,講究禮貌。
11、按時交納各種費用。監護人(擔保人或委托或單位)通訊地址、聯系方式變更應及時告知院方。
12、休(托)養員不宜帶貴重物品入住,休(托)養員之間互相借錢物需謹慎,不得向工作人員贈送紅包或禮物。
13、休(托)養員居室內嚴禁私接電線,電源,嚴禁使用燒油,燃氣爐,電爐,加熱器等,保證用電安全,不準房內加工食物;不吸煙,;禁止使用香燭,保管好自帶物品,防止失竊。
14、不酗酒滋事,不高聲喧鬧,和燃放煙花爆竹,收音機,電視機的音量要適當。
15、休(托)養員應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按時熄燈。有事及時與護理員或護理科聯系。
16、積極爭當"五好休(托)養員"(即服從領導好、遵守紀律好,、團結互助好、愛護公物好、清潔衛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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