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幸福園老年公寓—老年人幸福的樂園,兒女們盡孝的家園
“老人想上養老院,兒女認為這是對老人不孝”。作為兒女,如果您來到這里看一看,您的上述想法就不會產生。
“兒女上班,老人在家孤獨;兒女想盡孝心,老人又怕拖累兒女”,作為老人,如果您來到這里住一住,您的心理矛盾就會化解。
這里是“老年人幸福的樂園,兒女們盡孝的家園”!
本溪市幸福園老年公寓,綠樹環繞,依山傍水,占地面積1600余平方米,室內采光通透,為入園老年人提供一個安全,友好,溫馨,和諧的養老環境;同時為老年人打造了一個衣,食,住,玩,行五位一體全方位的生活服務場所。
衣:隨時為您換洗衣物,著裝整潔,讓您成為干凈靚麗的老年人。
食:科學的飲食,根據老年人不同的身體情況進行合理的營養配餐,使眾口不再難調,讓老年人吃出營養,吃出快樂,健康長壽。
住:公寓內不但有舒適的床位,還設有洗浴室、超市和醫務室等,近距離解決老年人生活所需。
玩:公寓內設有棋牌室、書報閱覽室、健身設施等,讓您的生活更加豐富多彩。
行:有專車接送,讓您出行方便。(1、11、16路公交車在河沿站點均可到達)。
在這里:
您不再“感到孤獨”,您將有眾人相伴!
您不再“拖累兒女”,您可以隨心所愿!
您不再“單調乏味”,您獲得幸福美滿!
的服務宗旨:用愛心換取老人對生活的舒心
用真心傳遞兒女對老人的孝心
用熱心贏得家人對老人的放心
幸福園老年公寓是老年人幸福的家園!繁華都市中的世外桃源!
收費標準及設施
完全自理老人收費:1200元、半自理介護老人收費:1600元、完全不能自理老人收費:2000元,以上收費不含冬季取暖費(冬季取暖期每月加收100元)
設有餐廳、浴室、老小孩超市、活動室、棋牌室、報刊室、健身器材等,后院設有幸福老年人綠色菜地。
入住須知
1.入住老人應向院方提供縣級以上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有傳染病、精神疾患者,不予接收。
2.自帶生活用品、衣服、衛生紙等。
3.公寓內不能私自用電,包括電熱毯、取暖器等,特殊情況經院方同意后方可使用。
4.老人要求離院,應提前三十天向院方提出,辦好有關手續方可離院,若違約,押金不予退還。
5.老人因某種原因出院,其托老費十五天內按半個月計算,15天以上按一個月計算。
入住老人及家屬須知
1.入住老人應遵守“七步”規范,講文明、講衛生、團結友愛。
2.請老人遵守敬老院作息制度,不影響他人休息,外出應請假。
3.請老人不要擅自使用電器,或將電器及家具帶入敬老院。
4.請老人不要將存折、大額現金及貴重物品帶入。如有特殊情況可與院方聯系。
5.請老人愛護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6.老人不得在院內酗酒、賭博,或在房間內吸煙。如老人之間發生矛盾或老人病情發生變化,接到通知后請家屬及時前來協調解決。
7.請家屬按時繳納老人在敬老院的費用,并及時提供老人所需的生活用品。
8.如家屬的聯系方式發生變化,請及時通知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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