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民安老年公寓位于素有“高原明珠”花溪區楊中村隴頭,東臨花溪區林業綠化局苗圃、南臨花溪區區委黨校,西鄰規劃黃河路,北至象鼻山脈,環境幽靜,是養老修身的好去處。
一、入住須知
1、入住老人/監護人必須如實介紹自身/老人的身體情況和潛在病情,不得隱瞞。入院前須全面進行體格檢查,自查自報、自負責任。
2、入住老人須持本人身份證和監護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健康報告各一份,到填寫 《入住申請表》。
3、由家屬或監護人護送老人來辦理入院手續,簽訂《住養服務協議書》《入住安全告知書》后方能入住。在入住協議上簽字,需要有可靠的擔保人(指親屬、子女或單位負責人),擔保人必須按照協議承擔相應的義務和責任。
4、老人在入住期間,(老人和家屬)須主動配合醫療康復、護理人員的工作,遵守養老護理服務中心的規章制度。
5、入院時請勿攜帶貴重物品,院方不提供代保業務,如遇特殊情況須和另行協商。如私自委托他人管理,后果自負。
6、入住期間,老人的衣物由代為清洗,考慮到每人衣物材料各不相同,避免讓老人的衣物受損,對以下衣服不負責清洗:(1)羽絨服;(2)絲織品;(3)羊絨制品。
7、在院內不準:私自修改房內的設施,私拉亂接電源。禁止老人使用明火蚊香、電熱毯、電爐、電水壺等電器。
二、繳費須知
1、根據老人入住選擇的房間、護理級別,收取生活和護理費用。當老人身體狀況發生變化或護理需求改變時,將根據現行的評估標準重新評估和收費。如雙方就護理級別、護理服務項目和收費無法達成一致時,將終止合同。
2、辦理退院時,根據入住天數按天收費。有特殊服務需求的另行收取特殊服務費。
3、按月繳費,先交費后入住,每月按時繳費,如乙方原因不在養老護理服務中心內連續住宿15天(含15天)以上的,餐費、基礎服務費及護理費按天數退還,床位費和取暖費不予退還。
4、首次入住老人,生活物品自帶。
5、冬季取暖費根據現行規定收費。
6、入住時須交需繳緊急備用金5000元,用于醫療押金、扣除入住費用、扣除自費項目、扣除賠償金。離院時未產生費用予以退還,無利息。
7、對合同未約定的自費護理服務項目按現行的收費標準收費或協商解決。
8、入住老人和家屬親友來后,必須服從的管理,家屬親友不得無故留宿。愛護公共設施,如損壞公物由責任人或監護人按價賠償。
9、入住期間,請勿私自帶老人外出。如需帶老人外出,須先向養老護理服務中心提交外出申請單后,方可帶老人外出。
10、凡入住的老人及其家屬,請認真細致閱讀本須知,不明確的內容向工作人員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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