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山區民政局主辦的雁山幸福頤養院。由香港幸福養老集團負責派駐專業的管理團隊經營管理。香港幸福養老集團成立于1987年,擁有20多年的養老院經營管理經驗。集團在香港經營9家養老機構,得到香港政府的多次表彰和當地居民的表揚。2010年,集團將經營重心放到國內市場,至今國內已經經營了4家養老機構,雁山幸福頤養院是集團于2014年在國內成立的第四個項目,并于2015年3月正式運營。
1、入住人員必須攜帶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二份和近期免冠照片二張、身體健康檢查證明(三甲醫院)等證件。
2、監護人帶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
3、如實填寫《入住人員身體健康情況和生活習慣登記表》
4、入住人員必須無傳染病、精神障礙病。如被查出有上述疾病,通知家屬立即接回,并承擔可能的走失、摔傷、打人、毀物等意外所造成的損失。
5、入住人員的基本生活用品均由提供;如經同意個人自帶的,為了統一管理,必須使用統一的被罩、床單、褥單(需交一次性購置費),自己的衣服一律入櫥柜。
6、每月交住院費用。
7、設有醫務室,專業護理人員,入住人員需交醫療備用金兩千元,以備應急之用,備用金用多少補多少,在始終保持2000元,離院時憑收據如數退回。
8、入院人員不得攜帶貴重物品和較多現金,對自己保管的貴重物品和現金請妥善保管或交院方代管,否則丟失自負。
9、監護人的通訊地址及電話應詳細填寫,保障靈通,如地址和聯系電話有變化應及時告知院方,如不及時告知,因此失去聯系,而發生意外,其責任由入住人家屬(監護人)承擔。
10、如乙方病重未到醫院搶救病故在甲方處,當月收取臨終關懷費500元。
11、退出老人院:
(1)本人或監護人提出申請;
(2)經領導批準后,按規定辦理手續后方可離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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